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关于开展保密工作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县、区委保密机要局,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保密委员会(领导小组)

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余保办发[2008]4号)安

排,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交流保密工作经验,推动我市保密工作发展,定于8

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保密工作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扣“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这个主题,围绕着保密法制宣传、保密管理、保密技术防范等内容选题。

        二、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可记事,可议论,可抒情。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选题新颖,内容丰富,文风朴实,

语言精炼。3、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的选材要真实,切忌主观臆断和编造、夸大、歪曲事实。4、征文要求原创作

品,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三、参与办法

        1、文稿必须经所在单位保密领导小组保密审核把关,个人或集体署名均可。

  2、文稿统一使用A4纸3号仿宋字打印,3000字以内,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并在来稿

首页左上角注明“征文”字样。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电子邮箱:xybaomi@163.com  

  3、来稿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四、征文评奖

  1、由市委保密机要局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征文评选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

  2、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稿件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奖。

  3、设立一等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将给予适当奖励。

  4、获奖作品将在《新余保密》网站刊登,并向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主管的《保密工作》杂志推荐。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保密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涉密人员积极参与征文活动,

确保本单位不少于1篇文稿参与。县(区)委保密机要局和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单位必须组织高质量的文稿

1-2篇参加评选。

                   新余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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