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保密知识之基础篇

11、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国家秘密同非国家秘密的主要区别在于:

(1)非国家秘密一旦泄露不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某种损害(但可能对其直接涉及对象的某种利益或者权益造成损害);

(2)有些非国家秘密(如科技、经济方面的)不具备进入国际竞争领域的基本条件,对外不具有保密价值;

(3)非国家秘密被泄露后,有关的行为人没有触犯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因而不能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可以按照受损害单位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果触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则应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2、国家秘密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国家秘密的范围是指《保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秘密的定义所确指的对象的总和。按照《保密法》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国家秘密又分为基本范围和具体范围。《保密法》第八条规定了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 4)国民经济和社会事务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各业务工作领域中的《国家秘密及其密能具体范围的规定》(简称《保密范围规定》)已由国家保密分别与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联合制定下发。

13、国家秘密分为哪些几个等级?区分不同密级的标准是什么?

答:《保密法》第九条规定,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区分不同等级的原则标准是:“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14、国家秘密载体有哪些种类?

答: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载有秘密信息的物体。具体国家秘密载体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以文字、图形、符号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载体。

(二)以磁性物质记录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

(三)以电、光信号记录传输国家秘密的载体。

(四)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仪器、产品等载体。

15、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是如何确定的?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的依据是什么?

答: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的依据,主要是依据《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定密工作大体有四种情况:

(一)“对号入座”。是定密的一种主要的方法,也是最常见的情况。所谓“对号入座”是指各机关、单位直接按照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所产生的事项确认其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并按规定作出具体的标志。

(二)“无号可对”的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按照规定请有关机关确定。所谓“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是指有关机关、单位根据《保密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认为本机关、单位的工作中所产生或者形成的某一事项,计划应当确定为某一密级的国家秘密,但是,在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未对此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体积密级作出规定情况,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特别慎重,不能因为“无号可对”就轻易放弃其确定密级,而应当作认真的分析研究,确属国家秘密的,按照自己认定的密级先行拟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请有相应密级确定权的机关审定批准。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事项,按照《保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所谓“有争议的事项”,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各自持有不同意见。一旦发生此类争议情况,争议双方应当按争议的某一事项的最高密级先行采取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并及时将各自认定的密级确定意见通过各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有裁决权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依据 1995年1月6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办理。

16、各机关、单位在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及其密级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定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定密工作是法律规定各机关、单位必须履行的一项保密义务,是一项应尽的责任,必须依法办事,认真做好。

(二)具体承办定密工作的人员和负责审批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了解和掌握定密的法定程序和依据。

(三)必须严格区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界限。

17、如何依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各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依照保密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十日”。确定密级需掌握以下五点:

第一,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是确定国家秘密的法律依据;

第二,各机关、单位依照保密范围对号入座,由承办人提出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填写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共同制发的《发文稿纸》,由部门领导审核把关,送主管领导签发;

第三,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进行标志; 第四,在确定密级工作中遇有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 有争议的事项,按规定程序于 10日内上报保密部门批准,上级机关接到申请后, 应当在30日内作出批复;第五,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18、国家秘密事项为什么要确定保密期限?如何确定保密期限?

答:国家秘密事项都有一定的时效性,永恒的秘密事项是不存在的。过去由于没有保密期限的规定,因而除少数国家秘密事项经合法公开而自然解密外,绝大多数的国家秘密既未解密也未降密,成为终身不变的国家秘密。这种情况给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对那些由于情况变化已经失去保密价值的事项和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事项,仍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保密,不但违反事物的发展规定,而且还阻碍了信息的传输利用和交流,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确定保密期限非常必要。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有基本规定和特殊规定之分。基本规定是,绝密级事项的保密期限不超过 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特殊规定,即:所确定的保密期限,确需高于基本规定的绝密级事项 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的,应当上报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批准,有关机关应当在接到报告的30日内作出答复。

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作出明显的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19、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如何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答:根据《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于 1990年10月联合下发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对标明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由产生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机关、单位立即作出明显并非易于识别的标志。

(二)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载体难以或者不能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由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另行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接触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三)纸介质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在其封面(或者首页)上方适当的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属于地图、轻重缓急、图表的,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适当的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四)其他形式的国家秘密载体,凡是可以对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志的,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载体的适当位置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是有包装(套、盒、袋等)的,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五)文件、资料汇编中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除对所收入的密件作出与原密件一致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外,还应当在汇编本的封面上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立卷归档时,应在档案卷宗封面的适当位置标与卷内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相同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有多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应当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低保密期限作出标志。

(七)新产生的文件、资料中凡是摘录、引用有关文件、资料中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当以原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对新产生的文件、资料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20、在什么情况下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要变更?如何变更?

答: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以后,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客观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对变更密级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一)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用作很大改变的。”

在一般情况下,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机关、单位的承办人员提出意见,报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人批准。这方面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然后报送主管领导人签批。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工作情况及其结果都应该作详细的文字记载。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变更,应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和人员。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变更的决定后,应当对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变更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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