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保密?什么是保密工作?
答: 保密是对个人、集团、国家的不想让外界或境外知道而不能泄露出去的秘密进行保护和隐蔽的活动,是人类社会产生私有观念的同时形成的一种意识和社会行为,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了国家秘密后,保密又表现为国家意志,逐渐发展为一种法律形式。历代史料中都有关于保密的记载,证明保密是渗透在个人、集团、国家的事务之中,同处理有关事物融为一体的,并逐渐系统化、制度化、法律化。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2、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是由各级党政军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是由具体业务工作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的保密工作。
3、保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保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国防上政治斗争,军事对抗,综合国力的较量以及经济、科技、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都是和保密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革命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在现阶段,我国保密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保密工作是国家事务重大决策正常进行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保密工作是保障国防安全的重要手段。
(三)保密工作是维护我国国防地位,保障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
(四)保密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五)保密工作是保护我国科技发展优势,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
(六)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4、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是什么?
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对新形势下我国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作了如下表述:“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保密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贪污管理国家秘密,不断提高技术防洪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范围,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5、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保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这一点是任何时候都不会改变的,但是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中心任务是会有所变化的,因而,保密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任务也会有所不同。 1998年7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密工作的基本任务。概括起来,这些任务是:
(一)加强保密法制建设。包括制定保密法规制度和组织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开展保密行政执法;开展普法教育;开展保密热潮监督等。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开展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保密纪律规定方面的宣传教育;开展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的宣传;开展普及保密技术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保密管理基本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对保密工作自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实施保密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事务的管理;对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信息及其载体的管理以及对保密工作自身的各种管理等。
(四)研究、开展和推广应用保密技术,开展保密技术工作管理。包括编制和组织实施保密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制定保密技术装备标准;组织保密技术项目研究;推广应用保密技术装备;开展保密技术行政管理等。
(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开展保密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探索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律,制定各项保密工作的具体的政策和对策。
(六)根据中央《决定》的要求和保密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健全完善组织和保密工作机构。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懂技术、懂法律、善管理和有较高政治思想水平”的要求,全面提高保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6、贯彻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要特别注意把握哪些问题?
答:在贯彻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时,要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一)“积极防范”问题。
“积极防范”是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的首要内容,是指各级机关、单位在开展保密工作时,应当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防范方面。
怎样“积极防范”?主要是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要把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贯穿于各项涉密工作的全过程,并同机关、单位政治思想工作、职业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要通过保密宣传教育,使全体公民,首先是党政机关、涉密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充分认识保密与窃密斗争的严峻形势,认识保密工作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密切关系,认识保密工作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保密和促进作用,增强保密意识,增强保密纪律和法制观念,提高政治警惕性和保守党与国家秘密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健全保密法规和行之有效的保密规章制度,并严格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分别情况及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是发展保密技术,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与现化高科技窃密技术手段相抗衡的能力,逐步实现保密工作技术手段现代化。
四是强化日常保密管理和保密监督检查,推动保密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人员、思想、法规、制度以及各项必要的物质、技术措施的落实。
五是永远保持清醒头脑,永不麻痹自满,经常注意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总结、推广保密工作的新鲜经验,鼓励、表彰保密工作中的先进。
(二)“突出重点”问题。保密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从国家秘密事项的秘密等级来说,密级高的、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大的是重点。
二是从国家秘密分布状况来说,国家秘密集中的地区、部门、单位和部位是保密工作的重点。
三是从知悉和掌握秘密人员来说,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部位)的人员是重点。
四是不同地区的不同部门和单位,在不同时间,涉及国家秘密的多少会有不同,因而,各地区、各机关、单位在开展保密工作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工作的重点。
怎样突出重点?就是要在组织领导上更加有力,在人员选配上更加严格,在思想教育上更加经常,在规章制度上更加周密,在督促检查上更加细致,在物质技术措施上更加有保障,要有更多的投入和更高的要求。
7、 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保密管理工作是基本原则主要有:
第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保密工作的原则
第二、保密工作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保密工作属地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坚持依法行政管理保密工作的原则
第五、保密管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8、保密与保卫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答:保密与保卫工作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保持的目标和目的不同。保密工作的目标是国家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同国家安全和利益相关的信息。这种信息的知悉范围,是可以控制的。保密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国家秘密在限定范围内使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重要人员、重要设施、重要部位和区域等,这些目标本身,可能是已为公众知积悉或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保卫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安全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条件。
(二)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保密工作主要是依据《保密法》、《保密实施办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保卫工作主要是依据安全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对目标保护的方式不同。保密主要是由知悉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制度,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防范国家秘密被泄露和被窃取。保卫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或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力量,采用警卫、守护、设置警戒范围和实施武装保护等方式,防范外界对目标的攻击、伤害和破坏。
保密和安全保卫又有一定的联系,在许多情况下,保密需要保卫作保障。
9、保密与自然资源保护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答:主要在于自然资源(除矿物资源外)是裸露在外的,其中昆虫资源物和水生物资源在一定的区域内还是游动状态的。有的还是可以采集、猎取的。这些自然资源无法在时间和空间上予以控制。也就是说,它不具备国家秘密应具备的“在一定时间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这一条件。因此,自然资源不属国家秘密,不能依据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保密与自然资源保护又能一定的联系。如,有的自然资源的勘测、勘探、调查所获得的资料、数据等,对这些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保管管理,同相关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是有联系的。
10、什么是国家秘密?
答: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指秘密事项如被不应知悉者所知,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将造成各种损害后果。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一定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履行确定密级的手续后,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任何不经法定程序产生的秘密事项,都不是国家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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