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博客”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网络生活,极大地满足了人们表现自我、求知猎奇、交流信息的愿望,但也存在泄密隐患,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博客的发展
博客的英文名称是“Blog”或“Weblog”,该词来源于“we log(网络日志)”的缩写,它有两层含义:一是特指一种特别的网络个人出版形式,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它以个人的视角,以整个互联网为依托,精选和记录自己了解的信息,使其具有更高的共享人命。博客不等于个人日记或个人网站,我们可以把它看是个人媒体、个人网络导航或是个人搜索引擎。二是博客一词也可以指拥有blog网站或者在blog上写的人(Blogger)。
从世界范围看,博客开始于1998年,流行于2000年,火爆于2005年。在我国,博客一度只是被炒作而未得到认同,到了2005年才得到长足发展,涌现出众多知名的博客网站。博客的出现,使互联网用户由被动接收互联网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迈进,即由单纯的“读”向“写”和“共同建设”发展。根据百度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11月底,中国博客站点达到3682万个,博客人数达1600万。2005年,中文博客的数量正以每日数千人的速度“井喷式增长”。了解博客、认识博客、使用博客的人越来越多。影响徐静蕾的博客刚刚推出100天,点击率就突破了1000万在短时间内,博客一跃成为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宠,个人博客已经成为重要信息发布渠道,伴随而来就是众多名人及普通用户轰轰烈烈的博客圈地运动。个人博客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其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力量。
博客带来的安全隐患
博客的准入门槛很低,缺乏有力监管,导致博客成为网络泄密的新渠道。对博客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在它开通与信息审核机制上。一是博客的开通,缺乏必要的审核与备案机制。它的申请是以用户ID为识别标志,指定博客的名称、帐号及密码等信息即可,无需说明开办人身份、博客性质、开通目的等。任何有条件上网的人不需要向任何组织或机构申报,随时可以在任何一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开通博客,匿名发布自己想要发布的任何信息,这就成为保密工作部门检查网络信息的盲区。二是在信息的监管上,博客缺乏类似BBS论坛那种较成熟有效的监管机制(比如关键字过滤,即时阻断等)。当前,许多博客网站协议中约定,博客发布信息属于个人行为,由博个人自己负责,网站本身并不负监管责任。如果遇人举报,网站才会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对其作出处理。
博客是一个开放空间,具有很高的自由度,在某种程度上使其成为泄密渠道。不加约束的、形式自由的分享,没有经过开通前的审查和信息上网前保密审查两道关口,很难保证博客位(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网上有意无意地发布涉密信息,从而危及到国家安全或企业的切身利益。今年1月,某媒体就报道了一起引人瞩目的博客事件:一个旅美博士在自己的博客上传授原子弹的制作方法。中国应用物理及数学研究所的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种制造手段虽然简单粗糙,但是确实可以产生核爆炸。今年5月21日,英国《卫报》披露了一个“可怕”的博客。该博客的主人是前M16(军情六处)官员,里面的最新照片是M16一个秘密训练基地的航拍照片,还附有详细的说明词,这让英国情报机构陷入了新一轮的泄密恐慌。
此外,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或个人通过对博客的搜索、监测以获取涉密信息。在博客中,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表达对某一事物的看法。正是如此,一些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消息的博客,因为保密意识淡薄,为了吸引眼球,随意发布一些关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从而被敌动分子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注意和搜集,造成泄密。如2005年7月,某市审理的一起军事爱好者偷拍军用设施案,其目的就是为了炫耀自己掌握的信息。
疏堵结合 确保安全
针对存在的博客泄密问题,置之不理或者单纯的“封堵”都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博客运行管理机制,疏堵结合,规范管理。
首先要为博客立法。博客存在的泄密问题已经引起许多国家、地区重视。由于博客具有开放、自由、匿名等特点,管理起来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需要从法律的高度对博客网站和博客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保障博客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涉密信息的安全。
其次,要让博客网站负起监管责任。对于博客的监管,有关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和尝试,由我国博客网发起的《博客公约》即将浮出水面。但《公约》虽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博客的自我约束能力,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博客公约》提出的要求还只停留在道德自律上。博客网站应完善管理制度,不能靠一纸协议而免除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应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博客信息的责任,对每条信息发布前进行严格审查,而不必等用户举报后再行处理。
第三,推行博客实名制。在美国,多数博客或主要的博客都被要求以真名实姓为ID,一是便于查找传播涉密信息的责任人;二是博客会因实名发布信息而有所顾忌。在甸,互联网建设一直没有推进实名制,加之又普遍缺乏自律意识,容易出现涉密信息上网的问题。为此,采用实名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政府网站设置博客性质的栏目要慎重。政府中往往会有很多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大多政府网站在专业网站管理方面并没有很强的技术力量,如果管理不当,或疏于管理,难免存在泄密隐患。对于有条件设立博客类栏目的,要加强监管力度,设定必要的关键词库,对于发布的信息实行即时审查,同时及时以电子邮件、后台管理弹出窗口提醒等形式通知网站管理员核查。
第五,加强对互联网中信息是否涉密的检查。博客只许睥分散,进一步增大了保密工作部门对互联网中涉密信息的监管难度。保密工作部门要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就需要切实加大对网络信息,特别是博客类互动交流栏目的管理力度,掌握和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以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六,进一步加大涉密信息保护的宣传力度。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类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着重解决保密观念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努力提高对涉密信息保护的自觉性。二是还要下大力气搞好群众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保密意识,不在网上发布和讨论涉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使维护涉密信息安全成为广大网民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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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要加大对网络泄密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到网络(包括博客)给涉密信息安全带来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对博客网站的管理工作,加大对网络泄密行为的查处与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李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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