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军工企业涉密人员流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军工企业结合保密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对涉密人员管理比较规范,成效明显。但是,在涉密人员流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
(一)对涉密人员流动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许多单位对涉密人员流动管理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没有从国家秘密安全的高度给予足够认识,同时缺乏对流出涉密人员的跟踪管理,特别是对核心和重点涉密人员流出后,给国家秘密安全造成的安全隐患缺乏足够的评估的认识。
(二)对涉密人员流动的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近年来,尽管有的企业用签协(合同)、交押金,给一次性补贴等措施来约束涉密人员,但对那些“不要公职、不要档案、不要户籍”的涉密人员来说,在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的情况下,不辞而别,给国家秘密安全造成隐患。由此可见,虽然一些重点军工企业与本单位流出的涉密人员签订了脱密协议,但就如何做好涉密人员的踊跃管理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后续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
(三)涉密人员流动程序不清,把关不严。重要涉密人员调往非涉密单位,应由所在单位根据其涉密程度确定解密期,并调离涉密岗位。经单位领导批准,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但据调查,绝大多数单位未按此类程度执行,而是与涉密人员签订脱密协议后就直接办理了调动手续。
(四)对涉密人员流失问题的研究重视不够。根据调查,诱发涉密人员流动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用人机制陈旧。一些企业还没有完全建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二是工资收入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反差较大,利益驱动“诱使”涉密人员“跳槽”。三是涉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在涉密人员流动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提要求的多,奖罚结合的少。四是没有解决好涉密人员后顾之忧。五是企业改制重组时忽视涉密人员未办理任何脱密手续,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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